负责本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性文件草案;办理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并负责清理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清理、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检查项目提出统筹安排意见;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发放和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有关法律事项的审核;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备案事宜;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诉讼、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承办因不服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裁决案件的答复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国内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法制业务交流以及与法学界的学术交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