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综合股
负责公文的办理和来文来电的处理等日常文秘工作;负责印鉴管理、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法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负责法制办公室的值班安排。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性文件草案;办理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防城港市的备案事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并负责清理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监督和理论研究,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清理、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检查项目提出统筹安排意见;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发放和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
行政复议、应诉股
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诉讼、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承办因不服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向防城港市申请裁决案件的答复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宣传;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统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