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各相关单位、各镇、各社区、各村委、工业园区、京岛管委: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国灾险普办发〔2021〕2号)通知精神,我市作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国试点城市之一(广西试点县市分别为:东兴市、南丹县、全州县),普查工作务必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广西已将此次房屋普查工作列入政府工作中统筹推进并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同步监督实施。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东兴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以下要求完成机关工作:
一、明确调查员,全力推进普查工作
1、进一步完善普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各镇、各社区、各村委、工业园区、京岛管委在3月30日前上报调查员到东兴市住建局,以便落实调查员账号;
2、各相关单位及时对接住建局,全面开展普查情况,扎实推进普查工作;
3、请市住建局协商业务指导部门做好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
二、制定工作进度表,确保4月20日前完成普查任务
请各责任单位于3月30日上报工作进度计划表给市住建局(加盖公章),每天在工作群通报普查进度。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
东兴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东兴市被列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地区, 为贯彻落实广西第一次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试点任务, 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东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我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目标任务
我市主要负责的任务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
筑调查,调查房屋建筑面积约1308万平方米,完成时间为2021年4月31日。预计需要3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200万元。其中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需要费用约200万元,运用社会力量完成外业普查工作需要费用100万元。
三、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协调
为统筹协调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
成立东兴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领导小组:
组 长:庞立富 市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郭景才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宗辉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陈源泉 市财政局局长
罗云科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潘伦远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李若杨 东兴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 恒 江平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陆登岳 马路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宗辉局长兼办公室主任,潘伦远主任科员兼副主任,潘伦远主任科员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的相关工作,会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东兴镇、江平镇、马路镇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业务培训、限时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
(二)市住建局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各单位完成房屋建筑调查的外业与内业工作,并于2021年4月25日前收集完成全市房屋调查数据和成果汇总按程序上报住建厅。
(三)市自然资源局职责
负责落实提供东兴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包括不限于图形空间数据、基本信息、地址、建筑年代、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层数等)、东兴市基础测绘成果及历史用地等相关材料。
(四)市财政局职责
负责东兴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政府配套资金及上级资金预算指标下达,指导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三镇等,按照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明确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东兴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如期完成。
(五)东兴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东兴镇8个自然村、各社区完成房屋建筑外业的普查登记工作,外业普查内容包括使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系统、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分别统计)、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造时间、结构类型、房屋用途(仅非住宅)、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为保护性建筑、是否专业设计建造、实地拍照工作、手机定位等。并做好普查工作宣传,保障工作人员及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六)江平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江平镇15个自然村、各社区完成房屋建筑外业的普查登记工作,外业普查内容包括使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系统、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分别统计)、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造时间、结构类型、房屋用途(仅非住宅)、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为保护性建筑、是否专业设计建造、实地拍照工作、手机定位等。并做好普查工作宣传,保障工作人员及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七)马路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马路镇8个自然村、各社区完成房屋建筑外业的普查登记工作,外业普查内容包括使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系统、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分别统计)、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造时间、结构类型、房屋用途(仅非住宅)、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为保护性建筑、是否专业设计建造、实地拍照工作、手机定位等。并做好普查工作宣传,保障工作人员及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八) 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统筹利用房屋建筑已有基础数据,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该项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整合、方案编制、宣传动员、组织培训、房屋建筑调查、数据库建设、数据质检与核查、审核和成果汇交等内容,于2021年4月20日完成递交市住建局。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保驾护航
要创造条件,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对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的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工作经费,落实缺口资金;克难攻坚,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要求,统筹推进普查试点工作,确保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期在今年四月底前完成试点普查任务。
六、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约谈问责机制
实行“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要下大决心、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房屋建筑普查工作任务,将房屋建筑普查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
七、强化舆论宣传
利用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房屋建筑普查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宣传房屋普查工作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