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的主要目的
东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投票表决,确定2021年东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11项。
为扎实推进2021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职责,严格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时间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核心内容
(一)任务分工。明确了11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2021年工作目标。
(二)部门职责。明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科学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边海人防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东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细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项目发挥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