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获取方式
㈠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
2.公开时限
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㈡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收费许可证,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申请的机构为东兴市物价局。
2.申请形式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表》、批准文件资料及相关文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申请的内容描述详尽、明确。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东兴市物价局
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8:30—12:00 15:00—18:00(冬季)
(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0-7685022 传真:0770-768502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