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汝强位于东兴市东兴镇江那村大屋组16号的不动产,《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为东集用(2013)第AJ0978号。依据东兴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G219国道(东兴段)搬迁安置协议书》,上述不动产及其地上建筑物已拆除并给予补偿,现公告上述不动产权利灭失,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按规定注销上述证书,办理灭失手续。(地址及联系电话: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 0770-7671200)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