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贞位于东兴市金湖路89号(华隆·凤翔阁)1组团2单元1702号房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52203号,面积为87.83㎡。上述证书因权利人保管不慎遗失,现权利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遗失补发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按规定注销上述证书,并予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地址及联系电话: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 0770-7671200)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