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兴市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东兴镇竹山村党支部书记沈富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11月,东兴镇竹山村委干部利用东兴市竹山渔家乐旅游合作社虚列开支,套取财政补助资金50620元,用于支付村委餐费及发放个人补助等其他开支。沈富作为竹山村党支部书记,于2016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兴镇竹山村委会原主任、竹山渔家乐旅游合作社法人代表、理事长张德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11月,张德有伙同他人利用东兴市竹山渔家乐旅游合作社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补助资金50620元,用于支付竹山村委的餐费及发放个人补助等其他开支。2016年6月张德有被中共东兴镇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6年12月,张德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东兴镇竹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竹山渔家乐旅游合作社副理事长、会计苏世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11月,苏世艺伙同他人利用东兴市竹山渔家乐旅游合作社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补助资金50620元,除了用于支付竹山村委的餐费及发放个人补助等其他开支外,还将3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6年12月,苏世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用于个人开支的3000元予以追缴。
4.东兴镇竹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凌羽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凌羽在担任东兴镇竹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在三张虚列支出套取国家惠农专项资金的票据上签字确认,该票据以种植红姑娘红薯名义从合作社专项资金中虚列支出50620元。2016年12月,凌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东兴镇竹山村委委员,兼治保主任、文书、竹山渔家乐旅游合作社原出纳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黄粹松在担任东兴镇竹山村委委员、出纳和竹山渔家乐旅游合作社出纳期间,在两张虚列支出套取国家惠农专项资金的票据上签字确认,该票据以种植红姑娘红薯名义从合作社专项资金中虚列支出42420元。2016年12月,黄粹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东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职工陈标聪违规领取边境0-3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09年至2016年,陈标聪身为在职职工,不符合享受边境0-3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条件,违规领取保障金8732元。2016年11月,东兴市公安局给予陈标聪行政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8732元上交国库。
通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今后的重要任务,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克扣挪用扶贫款物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