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三种保障对象类型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一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包含城镇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二是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三是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由用工单位直接向所辖城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0770-2818781(防城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地址:港口区迎宾街红树林大厦东楼11楼1110室);
0770-2862902(港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地址:港口区渔洲坪街道渔洲城建政路第一小区B263号);
0770-3231253(防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防城区人民路202号);
0770-8514307(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上思县工业大道城西公租房小区住房保障办);
0770-7681211(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东兴市民族路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