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问:我是农民,与同村村民王某隔墙而居,两家均各有一小院。近日,我下田务农期间,在家里院子里玩耍的孩子被邻居家的一只跳过院墙的鸡啄伤眼睛。为此,我们花去了近万元医药费。当我向邻居索赔时,对方却以是我把未成年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也有责任而拒绝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从刘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将未成年的孩子独自留在家里玩,在监护上存在一定的过错,但符合农村生活劳作的常态。因此,其邻居仍不能以此理由拒绝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