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政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规定,现对东兴市其沿金诚二期住宅小区项目调整方案进行了批前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东兴其沿金诚(二期)住宅小区项目位于和谐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总用地规划面积38883.16平方米(约合58.32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原方案于2019年1月7日审批通过,现业主根据使用需求申请调整,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200597平方米,容积率3.8(规划指标:≤3.8),建筑密度为26.12%(规划指标:≤28%),绿地率为35%(规划指标:≥35%),停车位为1470个(送审方案:住宅1364个/户;商业29个/100㎡,规划指标:0.8-1.0个/户)。提交1个立面方案,为简欧风格,以黄色为主色调,设红色坡屋顶美化天际线。送审方案立面效果和原审批效果基本一致。
主要调整内容:①.对原审批5#、6#楼重新优化户型,6#楼由原三个单元调整为两个单元,取消原审批的临街商业调整为两栋住宅楼(7#、8#楼);②.地下室出入口由原西南角调整至7#与8#之间;③.取消原审批方案的游泳池,中心广场等;④.规划总平地上生态停车位较原审批方案增多96辆,增加充电停车位等。 (具体详见总平规划调整方案),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11月5日至11月15日)。
三、公示地点及方式
1、东兴其沿金诚项目公示牌及调整现场公示;
2、东兴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公示大厅展板公示;
3、东兴市政府网公示;
4、《防城港日报》《广西日报》等任何一家覆盖防城港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四、意见反馈方式
群众如对该规划方案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逾期反馈意见的我局将不再受理,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传 真:0770-7682871
地 址:东兴市北仑大道356号(东兴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渊 联系电话:0770-7683921、13377109138)
东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4日